文章披露,9月的一個凌晨,16歲女孩樂樂(化名)向公安機關報案,稱當日凌晨2點下班后,她通過打車軟件叫了一輛出租車,途中卻遭遇出租車司機的強制猥褻。樂樂稱,上車后司機便將車門鎖上,并主動與其搭訕tokyo hot n0597,還將手搭在她的腿上。樂樂雖然進行了反抗,但夜深人靜,加之恐懼害怕無法逃脫。公安機關偵查發現,司機在行駛途中對樂樂產生非分之想,20多分鐘的車程多次實施摟抱、親吻樂樂等猥褻行為。該司機到案后,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
公安機關受理后,對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,未予刑事立案。檢察院在工作中發現該線索,經審查后認為,樂樂作為未成年人,在出租車這一封閉空間內無法逃脫tokyo hot n0597,司機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237條tokyo hot n0597,“以暴力、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侮辱婦女的,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聚眾或在公眾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”。因此,回民區人民檢察院向公安機關送達《監督立案書》,要求公安機關對此案立案偵查。目前,案件已移送回民區檢察院進一步辦理。